最近看了魯易師寫的四種愛
覺得有段話起先令我感觸,在反覆思量之後卻覺得很感動
雖然他寫的是夫妻關係、基督與教會的關係,
爸爸原來這樣看著我
並不是因為我值得
而是他賦予我值得的價值,他看見了我在種種軟弱掙扎下,仍一再反覆爬起,這樣歇歇續續的努力,他不看這是苟延殘喘,他看這是堅持。並不是因為他發現了我現在的潛力,而是因為「愛」,所以他看我很不同,很像一個慈母看著自己的發展遲緩兒,雖然依據數字,各樣專業的測試顯示她的孩子是智商低於平均水平的孩子,但她仍從他不知為何而來的笑容感動,她不會稱呼這是發傻地笑,她會看他是種天真、無邪,而更被激發更想愛他,更想好好養育他長大。而她被激發出來的意志真正來源,不是因為這孩子真的很可愛,而是她先決定愛他,無論如何,因著這份決心,致使她看有關這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、好的。
這段深深感動我的話,摘錄如下
基督能當教會的頭,是因為他甘願為教會捨己。(以弗所5;22)
只有當丈夫能付出像基督對教會同樣的愛時,他才有資格當妻子的頭。
職是之故,家裡領導權的最佳體現者,不是我們人人都想當的那種丈夫,而毋寧是那種婚姻生活如煉獄般的丈夫:他們有著的妻子是那種付出最少、要求最多的妻子,是那種最不值得丈夫付出、本質毫無可愛之處的妻子。
教會就是這樣的妻子,若不是基督給了它美,她就毫無美可言;基督並不是在教會中發現了美,而是在教會中創造了美。
因此,能讓一個丈夫掌權的,是婚姻中的苦,而非婚姻中的樂,是他們飽受病苦折騰的好妻子或一身陋習的壞妻子。對飽受病苦折磨的好妻子,他們會表現出無盡的關懷;對一身陋習的壞妻子,他們會表現出無盡的寬恕:但只是寬恕,不是認可。
雖然基督在教會當中看見了瑕疵、驕傲和狂熱,但祂從不放棄改變她的努力,從不放棄有朝一日自己的新娘會變得完美的希望,同樣地,在家裡當頭的丈夫,也永遠不會對自己的妻子灰心失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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