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

認識耶穌-約翰福音14章 

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你們若認識我,也就認識我的父。從今以後,你們認識他,並且已經看見他。腓力對他說: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,我們就知足了。耶穌對他說:腓力,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,你還不認識我嗎﹖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;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﹖」(約翰福音14:6-9)
這段經文前後讀了3遍。

耶穌闡明了我們若認識他,也就認識神。若看見了他, 也就是看見神。
因為畢竟我們沒有人看過神,如何得知神的性情及想法,就是透過耶穌。
只是話才剛說畢,腓力跟隨耶穌3年的門徒,還說那將神顯給我們看吧。這我就滿足了。
唉呀,這真太白目了吧。
難怪耶穌也回應說: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,你還不認識我嗎﹖這三年來,難道不了解我的性情為人(耶穌不會說謊,耶穌要人以誠實心靈來敬拜他,又怎麼會敷衍誇大呢?)還有我所講的道(我就是神的兒子,我求的僅是完成神的旨意,非自己的旨意。)

一開始看,就覺得腓力真白目,因為很像做業務代表的,拿著一指名片及契約書要與客戶談生意,客戶卻堅持要看到總經理才信,自己成交的生意是有效的。好似眼前的這個人,對他來說還不夠格地跟他談這筆生意。

腓力的話,也代表某種程度的這樣意義,因為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,我們就知足了。
只是真的是這樣嗎? 如果耶穌真顯現神給他看,他就知足了嗎?

在舊約時期,以色列人親自听到神的聲音時,他們聽到雷聲、閃電,全身發顫,他們寧可神告訴摩西,再由摩西告訴他們就好了。(眾百姓對摩西說:求你和我們說話,我們必聽;不要神和我們說話,恐怕我們死亡。)

當多馬真有機會直接見神時,他承受得住嗎?
或者他看見耶穌,他還覺得有不足時,難道看見神,他就會完全滿足嗎?
並不樂觀,因為他已經是耶穌的門徒了。與耶穌共同生活3年了,他尚且不能滿足?

當我反省更深時,驚覺自己也常有類似的想法。

如果我得到什麼,神應允我禱告時,那問題就都解決了,我就不會不開心了。
有時小的像有沒有吃碗好吃的豆花(這是我最愛的食物咧),有時大到像看不見一個討厭的人,或是遇著一個完美的Mr.right
只是就算我看不見了那個我討厭的人,婐還是會有不開心的原因。其他方面的,離開前份工作時,捰所討厭的官僚在新的工作並沒有消逝,反而變本加厲,如果哪天真遇到Mr.Right關係的議題才真正開始呢!才更需緊抓著神呢

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(約翰14:21)耶穌說只有愛他的人,耶穌才會真向他顯現。

這份愛,並不僅是單向地我們認為神應該怎樣回應我們的需求,也同時是我們是否願意走進耶穌的生命中,去愛他,去遵守他的命令,否則我們可能跟隨他很久,還是會講像腓力這樣的話,
如果神顯現給我什麼,我們就知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