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重看約翰福音,看得很慢。看了一星期了,仍在第八章。
有一些前所未有的感動,想分享。
今天想分享的標題是神蹟。
其實耶穌在不得已的時候才顯神蹟的。
他並不隨便顯出神蹟,神蹟其實不是他來的目的。雖然世人很喜歡看神蹟,我自己也很喜歡。在看電影或小說時,看著命運多舛的主角,好想看見最終他們都能苦盡甘來,最後有個美好結局。
不經意地,我也把神蹟當作神與我們同在的明證。覺得一個人倍受神的祝福,這樣才是好的基督徒的生命。有令人羨慕的工作、婚姻、家庭關係,如同詩人作詩說的: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 一個人屬靈與否,有時被連結到看他被神祝福多少。
但重看約翰福音時,耶穌為何要來,這個問題我在心中問自己好多次。
是為我們的罪,為我們得進入永生,甚至為了這個目的,甚至神會給我們更多的試鍊,為了焠鍊我們得以進入永生,有時是死亡,有時是疾病,有時甚至是親近關係的傷害及背叛。
當耶穌走進撒瑪利亞婦人的身邊時,她就實際的需求(口渴要到遠方打水)來向耶穌乞求,耶穌卻揭露他生命中的真相。
當有猶太人相信他時,耶穌卻不因此停住,讓傳道有個完美的ending,相反地,他直搗黃龍地說,你們要常常遵守我的道,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教你們得以自由。耶穌要他們去檢視自己的生命,甚至挑明說,他們仍是罪的奴僕。耶穌明白當他說這樣話時,同時他也給自己找了麻煩,就是有猶太人因此要殺他了。
為何耶穌不能好好跟他們相處呢?這不是很好嗎?等到關係經營更深時,再說也不遲。
問題是,有些事若耶穌不站出立場,他們永遠不會察覺自己屬靈的景況。
因為耶穌對因著神蹟來信的人,並沒有過分樂觀的判斷,耶穌了解他們的內心並未隨之更新。
就像到廟裡燒香拜拜那樣的信仰,無論當時你多麼誠心,回來時無論有無應驗,常常我們還是無法去面對自己的罪,依舊會想說謊,當面對不想面對的衝突時。
耶穌真正在意的原是我們能否進到永生去。這是他來的目的,所以他自信地說,他是求那差他來的旨意。
行神蹟若能幫助我們信他並回轉,他會樂意行。但人往往因著神蹟的祝福而歡欣鼓舞,卻不易因為這樣就能完全翻轉,若行,神也不會用人世間當時最殘酷的酷刑讓耶穌受了,為了挽回我們的生命。
這些年好多親愛的肢體生嚴重的病,甚至我們失去了一些可愛的孩子及家人們,偏偏他們都是好愛神的人。甚至今天聚會時,得知遠在海地的家人們,也有在這次地震罹難的,還有一半的弟兄姐妹失聯。
在苦難中,身為基督徒並沒有豁免權,相反地,卻是因此而淬煉出更堅強的信心。
上星期至堅也來到我們中間講道,講到缺陷,我雖然沒聽到,但在結尾時匆匆聽到一些東西,便記錄在FB上「因著缺陷,使得愛有流動的機會。幸福的基準線,總是在完美線水平之下。恩典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,幸福也在缺陷的縫隙中流竄。」
也許很多的軟弱,才增進我們靈修禱告的時間吧,記得我靈修最多的時候,就是失戀還有家人過世時了,因為那當時清楚體會到"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為你與我同在;你的杖,你的竿,都安慰我。 "這句話的力道,那是在太平盛世時,看一百遍也都無法參透的。
也許很多的不完美,才讓我們更願意彼此相愛、看顧,而非彼此爭競吧。
真正的神蹟,其實是神藉著苦難而叫萬事都互相效力。
因為缺陷、苦難並不能限制神的大能,只有不信,離棄了愛神的心才會使神蹟受限啊。
2010年1月17日 星期日
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
煎魚
好久沒下廚
今天終有機會下廚,好開心喔
黑尾冬下鍋時,因著熱油ㄓㄓ的小躍動。
這ㄓㄓ的聲音,讓我心生愉悅,覺得能夠煎魚,真是太幸福了。
很喜歡吃魚,因為小時爸爸說,吃魚會變聰明,就拼命吃魚,直到長大了,變成習慣,還是愛吃魚。
只是當年北上求學時,成了外食族,吃魚的機會漸漸減少,最愛回家時的清魚湯,單單薑片配上新鮮的魚,這鮮味是我最愛,在我心中,這鮮味可遠遠勝過各地美食。
爾後當有機會買菜,總愛買條魚,煎啊、蒸啊、煮啊,我都很愛。
只是以往煎魚總會有些退卻,因為煎魚,皮容易黏鍋,清理總得費上好些功,賣相又差,怪沒成就感。
可是,回來高雄,遠渡重洋在旗津遇到名師(憫琇媽媽)傳授煎魚妙方,就再也沒有失手過,可真好的師傅帶你上天堂啊,也開始喜歡上煎魚,這ㄓㄓ的聲音,在我聽來,分外悅耳,正是美食上菜的前奏曲。
從中火轉小火時,再加上些許水、蒜頭,讓魚入點味,這是澎湖的煎法。其實若省略,也是可以的。可這道手續卻讓魚多點味,卻又不死鹹,只是要轉小火。
在轉小火時,突然體會現在也是慢火小煎期,在我的生命中。
需要慢慢成長提味,但卻又急不得。
果然,魚真的會讓人變聰明啊。
看著家人吃下魚時,我心裡好滿足好滿足。
今天終有機會下廚,好開心喔
黑尾冬下鍋時,因著熱油ㄓㄓ的小躍動。
這ㄓㄓ的聲音,讓我心生愉悅,覺得能夠煎魚,真是太幸福了。
很喜歡吃魚,因為小時爸爸說,吃魚會變聰明,就拼命吃魚,直到長大了,變成習慣,還是愛吃魚。
只是當年北上求學時,成了外食族,吃魚的機會漸漸減少,最愛回家時的清魚湯,單單薑片配上新鮮的魚,這鮮味是我最愛,在我心中,這鮮味可遠遠勝過各地美食。
爾後當有機會買菜,總愛買條魚,煎啊、蒸啊、煮啊,我都很愛。
只是以往煎魚總會有些退卻,因為煎魚,皮容易黏鍋,清理總得費上好些功,賣相又差,怪沒成就感。
可是,回來高雄,遠渡重洋在旗津遇到名師(憫琇媽媽)傳授煎魚妙方,就再也沒有失手過,可真好的師傅帶你上天堂啊,也開始喜歡上煎魚,這ㄓㄓ的聲音,在我聽來,分外悅耳,正是美食上菜的前奏曲。
從中火轉小火時,再加上些許水、蒜頭,讓魚入點味,這是澎湖的煎法。其實若省略,也是可以的。可這道手續卻讓魚多點味,卻又不死鹹,只是要轉小火。
在轉小火時,突然體會現在也是慢火小煎期,在我的生命中。
需要慢慢成長提味,但卻又急不得。
果然,魚真的會讓人變聰明啊。
看著家人吃下魚時,我心裡好滿足好滿足。
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
接續"因信稱義"
雖然這樣的話題,沒什麼人會回應,但我還是想再談談。
在古早時期(遙遠的年輕基督徒時期),我並不懂什麼叫:因信稱義。
那時還對它存有比較片斷的想法。在我僵化的思維中(當時我的信仰僅有零一論)
我認為因信稱義僅在於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 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」
故我自認其相對詞應是「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﹖>... 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。 」這樣的經文。信心與行為必須相稱。因這緣故,我很努力活出門徒的樣子,想去榮耀神,讀經、禱告、邀朋友來教會、服事等等,因為我想活出這樣的信心。
這樣經過很多年很多年。
漸漸我才明白這兩段經文並存的意義。
過往,我們反對掛羊頭賣狗肉的基督徒。也深刻感受到只有口稱耶穌的人,不一定都能進天國,於是我們很想努力敬虔地活出來門徒的生命。
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 因為明白耶穌上了十架,為我們的罪,無論大大小小,小時說謊,對家人的不解怨、傷害,這些他都為我上十架了,所以不想讓他白死在十架上,所以痛恨自己,下定決心,絕不要回到過去的生命,沒有神,任意妄為,好想重頭好好活一次,因為脖子剛從那斷頭台逃過一劫,在十架上的應當是我啊。分外珍惜死裡逃生後的重生。
因為認識恩典的可貴,看見有人輕易地喊著主耶穌,卻仍然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時,會生氣也會難過,為何他們好似認識耶穌,行徑卻又完全不像認識他的樣子,這種空洞的信心,我無法認同,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活出來,如果有機會也想告訴別人信仰的真相:你們並沒有活出基督徒的生命。
然而,我現在明白,那僅是信心的一個面相。
的確耶穌在啟示錄毫不客氣評論教會的景況,有的教會看來是活的,實際上卻是死的。我們需要客觀地檢驗自己的屬靈景況,不能活在自我感覺良好中,否則耶穌不知會怎麼評論我們。
只是當我再怎麼努力時,我更發現自己不小心也成為我曾那麼討厭的"那種基督徒",不火熱,對神的話懷疑,一直重複犯一樣的罪(不節制、沒信心、驕傲....即使一直認罪),這也是為何我看見了天路歷程中守信的告白時,如此心有戚戚焉。做為基督徒,還是常常虧負神的恩典,有一陣子很怕認罪,因為害怕弟兄姐妹怎麼看我,怎麼都認相同的罪,都好幾年了?(現在我才發現有些最要認一輩子滴)到底能不能改變?尤其,有時聽到人說,啊這姐妹就是這樣啊時,心中總是充滿不安全感,原來我真的改不了了,我要不要接受自己就是這樣,不要再掙扎奮鬥了,沒有用了,就是因為不夠好,所以沒有弟兄欣賞你,所以你現在這樣啊。這樣控訴的聲音,常常不斷地出現在我心中。
直到我真正明白了"因信稱義"的真諦。
原來再多的善行,都沒法子去改變我們是個罪人的事實。曾犯下的罪,就是犯過了,善行並無法抵消罪,"積功德,消業障"其實是種鄉愿,因為過去的罪傷害都已造成了,就如同你殺了一個人,即使是付出了坐牢賠錢的代價,永遠你都無法重新生出這個人在世上。對於他的家人,永遠是無法彌補的傷害。就像耶穌上了十字架,代替了我們,對神來講,他的獨生子是再多的獻祭及善行都換不來的。
愛並不是被贏得的,而是白白得來的。
過去我想靠服事去贏得神的愛,我是錯了,因為神早就明白,我是無法靠自己去勝過罪,在舊約時代,神早就認清這一點,人是會犯罪的,而且虧缺了他的榮耀,縱使再怎麼道德高尚的人,都是會犯罪的。然而祂令耶穌基督做了挽回祭,代替了我死,因為他看穿我的軟弱,而耶穌承受了我所不能承受的,就是與他隔絕,真正完全的黑暗。是因為他為罪人死,才激勵我不再為自己而活。
這就是因信稱義。是因為耶穌的恩典,我才能夠改變得稱為義人,若我不徹底認識這件事,似乎形徑就搖向法利賽人,正所謂律法主義,信仰宗教化。你越會服事,似乎就比較敬虔,有時自己也落入這樣的陷阱,很會付出服事人,卻不敢開口承認自己真實的景況,或者也拿著這個批判別人為何不火熱愛神。然而面對罪這樣的瘟疫,死纏爛打地如影隨形地追求妳,誰又能免疫呢?只有認識自己的罪,才會明白是神決定赦免了我。
所以因信稱義的相反詞是憑著律法稱義。
是神藉著基督使我們因信稱義後,才能有信心活出與其相稱的行為。
"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"
"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"
"他為我們的罪而死,又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 "
"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"
"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"
這些經文,我反覆思想時,才發現我真的獲得人生的至寶,就是認識耶穌基督,並且靠著他稱義。
我從沒那麼喜歡自己,總覺得自己不夠且不足,更如眾所皆知的:不大會跟人建立關係,然而現在我知道神的恩典確實在我身上,不用逞強去證明自己,只是單單去信靠他真為我這罪人上十字架,並且為我的罪做了挽回際。
啊這就是因信稱義,是白白領受的恩典。
感謝超迪借我的天路歷程,讓我重新體會這件事。
感謝神透過果凍的閒聊,更讓我領悟到。
更感激他說會拯救我到底。
在古早時期(遙遠的年輕基督徒時期),我並不懂什麼叫:因信稱義。
那時還對它存有比較片斷的想法。在我僵化的思維中(當時我的信仰僅有零一論)
我認為因信稱義僅在於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 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」
故我自認其相對詞應是「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﹖>... 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。 」這樣的經文。信心與行為必須相稱。因這緣故,我很努力活出門徒的樣子,想去榮耀神,讀經、禱告、邀朋友來教會、服事等等,因為我想活出這樣的信心。
這樣經過很多年很多年。
漸漸我才明白這兩段經文並存的意義。
過往,我們反對掛羊頭賣狗肉的基督徒。也深刻感受到只有口稱耶穌的人,不一定都能進天國,於是我們很想努力敬虔地活出來門徒的生命。
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 因為明白耶穌上了十架,為我們的罪,無論大大小小,小時說謊,對家人的不解怨、傷害,這些他都為我上十架了,所以不想讓他白死在十架上,所以痛恨自己,下定決心,絕不要回到過去的生命,沒有神,任意妄為,好想重頭好好活一次,因為脖子剛從那斷頭台逃過一劫,在十架上的應當是我啊。分外珍惜死裡逃生後的重生。
因為認識恩典的可貴,看見有人輕易地喊著主耶穌,卻仍然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時,會生氣也會難過,為何他們好似認識耶穌,行徑卻又完全不像認識他的樣子,這種空洞的信心,我無法認同,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活出來,如果有機會也想告訴別人信仰的真相:你們並沒有活出基督徒的生命。
然而,我現在明白,那僅是信心的一個面相。
的確耶穌在啟示錄毫不客氣評論教會的景況,有的教會看來是活的,實際上卻是死的。我們需要客觀地檢驗自己的屬靈景況,不能活在自我感覺良好中,否則耶穌不知會怎麼評論我們。
只是當我再怎麼努力時,我更發現自己不小心也成為我曾那麼討厭的"那種基督徒",不火熱,對神的話懷疑,一直重複犯一樣的罪(不節制、沒信心、驕傲....即使一直認罪),這也是為何我看見了天路歷程中守信的告白時,如此心有戚戚焉。做為基督徒,還是常常虧負神的恩典,有一陣子很怕認罪,因為害怕弟兄姐妹怎麼看我,怎麼都認相同的罪,都好幾年了?(現在我才發現有些最要認一輩子滴)到底能不能改變?尤其,有時聽到人說,啊這姐妹就是這樣啊時,心中總是充滿不安全感,原來我真的改不了了,我要不要接受自己就是這樣,不要再掙扎奮鬥了,沒有用了,就是因為不夠好,所以沒有弟兄欣賞你,所以你現在這樣啊。這樣控訴的聲音,常常不斷地出現在我心中。
直到我真正明白了"因信稱義"的真諦。
原來再多的善行,都沒法子去改變我們是個罪人的事實。曾犯下的罪,就是犯過了,善行並無法抵消罪,"積功德,消業障"其實是種鄉愿,因為過去的罪傷害都已造成了,就如同你殺了一個人,即使是付出了坐牢賠錢的代價,永遠你都無法重新生出這個人在世上。對於他的家人,永遠是無法彌補的傷害。就像耶穌上了十字架,代替了我們,對神來講,他的獨生子是再多的獻祭及善行都換不來的。
愛並不是被贏得的,而是白白得來的。
過去我想靠服事去贏得神的愛,我是錯了,因為神早就明白,我是無法靠自己去勝過罪,在舊約時代,神早就認清這一點,人是會犯罪的,而且虧缺了他的榮耀,縱使再怎麼道德高尚的人,都是會犯罪的。然而祂令耶穌基督做了挽回祭,代替了我死,因為他看穿我的軟弱,而耶穌承受了我所不能承受的,就是與他隔絕,真正完全的黑暗。是因為他為罪人死,才激勵我不再為自己而活。
這就是因信稱義。是因為耶穌的恩典,我才能夠改變得稱為義人,若我不徹底認識這件事,似乎形徑就搖向法利賽人,正所謂律法主義,信仰宗教化。你越會服事,似乎就比較敬虔,有時自己也落入這樣的陷阱,很會付出服事人,卻不敢開口承認自己真實的景況,或者也拿著這個批判別人為何不火熱愛神。然而面對罪這樣的瘟疫,死纏爛打地如影隨形地追求妳,誰又能免疫呢?只有認識自己的罪,才會明白是神決定赦免了我。
所以因信稱義的相反詞是憑著律法稱義。
是神藉著基督使我們因信稱義後,才能有信心活出與其相稱的行為。
"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"
"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"
"他為我們的罪而死,又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 "
"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"
"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"
這些經文,我反覆思想時,才發現我真的獲得人生的至寶,就是認識耶穌基督,並且靠著他稱義。
我從沒那麼喜歡自己,總覺得自己不夠且不足,更如眾所皆知的:不大會跟人建立關係,然而現在我知道神的恩典確實在我身上,不用逞強去證明自己,只是單單去信靠他真為我這罪人上十字架,並且為我的罪做了挽回際。
啊這就是因信稱義,是白白領受的恩典。
感謝超迪借我的天路歷程,讓我重新體會這件事。
感謝神透過果凍的閒聊,更讓我領悟到。
更感激他說會拯救我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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